市场违法主体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作者:李琪 王平      来源:     日期:2015-02-03    

  本刊消息 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顺利完成了经四川省工商局随机摇号所抽取的31户企业信息公开抽查工作。

  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公示信息。如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公示信息、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况,该局即向其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否则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通过检查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宣传工作,让广大企业知晓信息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让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

  目前,该局对31户企业的抽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将于5个工作日内把检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依法将有关市场违法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