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景色新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5-02-25    

  ——改革激发绵竹农村活力


  2月4日,立春。太阳暖暖地照在大地上,田野里蔬菜长得郁郁葱葱,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

  广济镇卧云村的80后蔬菜种植大户高思建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着。这片充满生机的土地上,寄托着他的希望。

  2012年,通过当地村组干部的协调,高思建在卧云村流转土地100多亩,种起了常规蔬菜,发展订单农业。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如今,他已经在卧云村流转土地500多亩,不仅种植常规蔬菜,还种植反季节蔬菜,仅去年发放的劳务费就有70多万元。

  改革激发活力,创新引领发展。在绵竹农业产业发展大好政策的指引下,像高思建这样的现代化农民尽情挥洒着创业的激情。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增添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土地是农业的命脉,盘活农民手中的土地,把资源变成资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是我市农村改革破解的第一题。

  2014年,我市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规范推进土地流转,创新确权登记、农村“三资”监管及林地、承包地的管理体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推进,为进一步创新搞活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造了条件。

  土地流转中的“租赁+劳务”、“租赁+劳务+分红”、“入股+劳务”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土地“活”了起来。目前,全市土地经营权动态流转面积达10万亩。

  汉旺镇新开村依托“公司+专合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共培育良种魔芋种子基地470余亩,带动1200余户农户发展魔芋种植5000余亩,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130人就业,人均实现年务工收入24000元左右,带动社员户年均增收达到8000余元。

  天池乡进行了林地管护权、采伐权公开拍卖,拍卖使全村420余名村民人均增收1197元。

  “林地文章”怎样做“活”?我市在天池、金花等镇乡进行林地管护权、采伐权公开拍卖和土地承包权有序调整等探索,通过现场评估、公开拍卖、村民参与、监委会全程监督的方式,实现林木效益最大化,既盘活了林地资源,又增加了林农收入。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魏有强是我市首个家庭农场主,2008年地震后,他放弃打工之路回到富新镇发展草莓种植,从最初的1亩发展到如今的70亩,他注册了品牌,申请了“家庭农场”,切实享受到了农村改革带来的福利。

  我市鼓励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市共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52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32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16家,省级示范农庄2家,已发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职业经理人87名。

  市委、市政府的利好政策无疑为我市的现代农业经营户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齐天镇种粮大户罗俊元2012年流转土地860亩,进行粮食和蔬菜产业发展,成为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典范。在他的带动下,齐天镇种粮大户明显增加,因为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年罗俊元入选全国500户种粮大户。

  农村土地流转是规模经营的基础和保障。在遵道和九龙镇,新流转土地种植红什2号、金什1号等猕猴桃新品种1500余亩,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300余人,农民就地实现务工年收入人均达17000元以上。

  为了保障全市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等新型农民的利益,我市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创新开展了露地蔬菜保险和猕猴桃保险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种植户吃了一颗“定心丸”。

  统计表明,我市通过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共带动农户13万余户,带动面达到70%,助推农民年人均增收3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