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无赡养 法律援助续亲情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02-26    

  本刊消息 这个春节,对于西南镇70岁的王大娘来说,是多年来过得最舒心的一个春节。之前,因为和子女之间的赡养问题,老人的日子一直过得很闹心。春节前,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倾情援助下,老人和子女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握手言好,重续亲情。

  2014年11月的一天,市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老大娘。在老人泪眼婆娑的讲诉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今年已经70岁,老伴去世多年,一生含辛茹苦共养育了4位子女。如今,4位子女均已各自成家立业。本该安享晚年的大娘,除了外嫁他乡,无法联系的二女儿外,其余3位子女都不愿赡养老人。大娘家里的三间住房早已垮成废墟,多年来一直寄居他处,孤苦无依且疾病缠身,只能四处借钱治病。老人每次请求儿女给予生活费和医药费时都遭到了拒绝,在村两委、镇政府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老人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老人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人员。随后,在法律援助人员的帮助下,老人将3位子女告上法庭,请求履行赡养义务。2015年1月,法庭开庭审理该起赡养纠纷案件。老人的几个子女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讲解和调解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达了自己的诚意,双方最终言和,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