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蛋糕不给开发票?严处!
作者: 何菲      来源:     日期:2015-03-09    


  本刊消息 “买蛋糕索要发票,蛋糕店却拒绝提供。”近日,市民刘女士打来本刊热线(6209581)反映,2月25日她在苏兴街麦林蛋糕店购买了一个价值138元的生日蛋糕,当其向店员索要发票时却遭到拒绝。刘女士感到很气愤,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本是商家的义务,蛋糕店凭啥拒绝提供?

  3月1日,记者来到该蛋糕店,购买蛋糕后要求店员开具发票时,同样遭到了店员的拒绝:“我们这里不开发票。”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名店员表示,蛋糕店从没有开具过发票,顾客若有相关要求,店里只能开具收款收据代替发票。

  而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不管是购买几块钱或数百元的蛋糕,多数消费者几乎从未向店铺索要发票,工作人员也未曾主动向消费者开具过发票。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国税局,该局随即组织第二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该蛋糕店的纳税方式为核定征收,每月核定一个税额,再根据发票用量进行调整。而该商户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国税局工作人员当场对该商户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该商户也承认错误,并表示将尽快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事宜。

  “今后我们将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市国税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朱大明表示,作为经营者,以收据替代发票或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违法行为。消费者今后若遇到此种情况,可直接拨打市国税局电话13419021198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市国税局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