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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消费维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作者:王平 文/图
来源:
日期:2015-03-17
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当天,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发改局、经济信息与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单位在绵竹广场向消费者发放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知识手册、消费提示等宣传资料,并在现场设立投诉咨询台,接受消费者现场投诉和咨询。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市消费者协会现场接到消费者投诉10件,涉及物业管理、保险、通讯、电器等行业。 今年我市“3·15”宣传活动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大力提升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充分发挥社会化消费维权综合平台和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整体优势,呼吁社会有关方面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安全、和谐、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积极服务绵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川省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导则(试行)》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特别是当前网络交易维权取证较难,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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