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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5-04-14
本刊消息 4月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我市依托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数据库,并在政府采购中引入供应商诚信评价机制,确保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供应商投标、签定合同、合同履约和售后服务等情况记录并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诚信数据,财政部门负责对诚信数据进行监督管理。对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将给予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予没收投标保证金和罚款等处罚。 同时,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社会满意度,市财政局坚持从编制办事指南、明确反馈时限、再优化业务流程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服务效能。针对单位政府采购经办人员变化快、对政府采购流程不熟悉的情况,编制并发布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方便了采购单位;针对采购单位迟迟不确定项目参数而贻误采购时间的问题,明确采购单位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采购文件初稿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针对采购代理机构一人包干做一个项目中出现的低效问题,按照法规要求和实际需求,优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分工和流程,由按项目分工调整为按工作环节分工。同时,对各工作环节的办结时限进行规定和明确。对全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积极提前介入,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开展“坐诊式”与“上门式”服务,推动项目尽早、顺利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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