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竹市委十二届第106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
作者:张红     来源:     日期:2018-11-02    

  陈彬主持并讲话 陈万见荣炳忠罗应光出席会议

  本刊消息 4月27日下午,中共绵竹市委十二届第106次常委(扩大)会议召开。德阳市委常委、绵竹市委书记陈彬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万见,市人大主任荣炳忠,市政协主席罗应光,市委常委张扬武、张启兵、张炼、刘水、马军、何前广、李麒麟等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研究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提请审议组建绵竹市法律顾问团相关事宜的请示》;听取了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研究。

  在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时,陈彬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得以各种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和落实,依法履行好职责,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在组织学习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陈彬强调,“水十条”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绵竹实际情况,对照计划中近期和远期目标,积极寻找差距,明确方向,切实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和水污染的防治力度,保障市民用水安全。市人大、市政协要组织学习“水十条”,对责任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在全市形成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在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后,陈彬希望全市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省市有关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狠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尽职履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两个意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筑牢思想基础,深化正风肃纪,扎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笼子”,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做出更大的努力。

  在研究市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的相关事宜时,陈彬指出,市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我们既要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整合力量,形成自身工作合力,又要进一步加快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抓紧做好法律顾问的遴选,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范围,努力发挥顾问团成员的专业优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在听取了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后,陈彬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市安监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管理、监督和执法责任,建章立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和全年平安的目标做出更大努力。

  当天,市领导黎继红、官建国、崔金柏、张滔、张丽珂、胡建强、张萍、付利民、廖大平、戚键,市法院院长杨三荣,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安军,市人大秘书长袁发全,市政府秘书长李文强,市政协秘书长李云忠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