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丢失医疗证明文件 消费者获赔400元
作者:杨忠平 王平     来源:     日期:2015-04-30    

  本刊消息 4月27日,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剑南所成功调解一起快递纠纷,最终消费者杨女士从快递公司获得400元的赔偿金。

  4月16日,该局接到德阳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杨某投诉,称其3月19日通过绵竹市区某快递门市邮寄的一份医疗证明文件丢失,杨某多次找到该快递公司负责人理论未果,只好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剑南所立即派工作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杨某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在认定被寄物品价值上双方分歧较大。经过多次调解,并通过该快递公司绵竹负责人与成都公司联系,最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认定该快递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快递公司向杨某赔偿了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和邮寄费等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400元,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在此,绵竹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提醒:消费者在快递物品时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并保存相关票据;收货时要当面开包检查、核对货品后再签收。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与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协商,也可申请当地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调解,还可在对方拒绝调解后走司法维权等三个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