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下捐献登记表 道德模范以身体回报社会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5-04-30
本刊消息 “地震中,我失去了健康的双腿,是国家给了我重生的机会,让我在苦难中站起来,有了如今幸福的生活。思来想去,只能在生后以我的身体回报祖国!”4月28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走进德阳道德模范、汉旺镇居民刘春艳家中,帮她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相关手续。 刘春艳在“5·12”地震中受伤致残,是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让她慢慢走出了地震的阴影,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这些年,她与另外两位残疾朋友成立了春燕手工作坊,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让生活充满阳光,也带动了更多的残疾人实现自立自强,她也因此被评为德阳市道德模范。 本刊4月3日刊登的《回报社会,汉旺5位老人结伴捐献遗体器官》一文深深触动了刘春艳,她辗转联系到市红十字会,表达了自己希望捐献遗体器官的意愿。刘春艳告诉记者,往日的经历,重生的感悟,让她一直在思考如何回报困难时给予她希望和信心的祖国,以及那些伸出援手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刘春艳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得知红会工作人员要到手工作坊帮助女儿完成捐献登记,当天一大早,母亲唐克芳就陪着刘春艳早早在手工作坊等待。“她作出这样的决定,我为她骄傲,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也没有我们家如今幸福的生活。”在家属一栏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唐克芳表示,她也想和女儿一起成为志愿者。 刘春艳的行为感动了身边的朋友,当天有不少人专程赶到手工作坊了解捐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