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司机违反道路交通法受到严惩
作者:周韵      来源:     日期:2015-05-21    

  其中一人罚款7300元、记24分

  本刊消息 日前,市交警大队巡逻四中队民警在汉拱路执勤时,对一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嫌疑。经过民警进一步询问和网上比对后发现,该车悬挂的车牌信息与其所驾驶的车辆信息不一致,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且该车驾驶员魏某某(九寨沟人)存在准驾不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飘洒运物等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魏某某作出了罚款7300元,记24分,暂扣车辆的处罚。

  事隔几日后,交警四中队民警在汉清路巡逻时,又发现一辆货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查看。

  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所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存在准驾不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随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该车进行扣留。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徐某某(男,中江县人)存在准驾不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车厢后部放大号不清晰、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徐某某作出了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