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知识问答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5-25    

  问:什么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答: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检举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控告和申诉问题,根据干部职务和党组织级别,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通俗讲,就是将举报转到有权直接处理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如: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举报,他的直接处理权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一般情况下,不管举报人向哪一级机关举报,最终多数举报还是要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来办理。因此,举报人要逐级反映,不必“舍近求远”,特殊、重要的信访问题上一级纪委可以直接受理、调查,即所谓“下查一级”。所谓“归口办理”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以外的来信来访,根据来信来访人所属地区或信访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处理。如:农民负担问题,可直接向农业部门反映;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行政诉讼;医疗纠纷问题,可直接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到法院起诉等。

  问:举报人应该享有哪些权利?

  答:1、检举、控告权。即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权利;2、申诉权。即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不服,有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权利;3、询问权。即举报人反映问题后,一定期限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的权利;4、要求回避权。即当事人对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人员,有权要求回避;5、要求保护权。即当事人因进行信访活动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6、对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有失职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检举、控告或申诉人有权得出批评、检举或控告。7、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将予以奖励。 (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