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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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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5-26
问:举报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1、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举证的义务。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法违纪事实等情况和有关证据;3、遵守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或无理纠缠,如有违反,须接受教育、劝告,直到承担纪律或法律责任。4、接受组织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宪法和其他党纪条规、法律法规以外的要求。 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与一般信访工作有什么区别? 答: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主要职责与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职责有所区别,主要有“四个不同”:一是在职能界定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职责是受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来信来访。纪检监察信访职责是受理涉及党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二是在受理范围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所受理的来信来访,涉及党和政府各个方面的工作,尤其涉及社情民意居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所受理的来信来访,涉及党风党纪、行政监察方面问题居多。三是在处理依据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主要依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及法规,转交有关部门按照政策、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主要依据《控申工作条例》、《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审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四是在保密要求上的区别。党委、政府受理信访的内容,多数以要求解决个人利益为主,公开到党委、政府机关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内容,以检举控告为主,所反映的一般都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的问题,保密性强,举报人的权益必须受到保护。 (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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