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化心结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05-28    

  本刊消息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得不再次走到一起,因为还要为财产打场官司。近日,市法院孝德法庭接到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张某和赵某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就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即夫妻共有财产各得一半,共同债务各清偿一半。但是离婚后,赵某并没有履行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无奈之下,张某便把赵某起诉到法院,称赵某不履行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请求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产,并共同分割共同债务60000元。

  最终,该案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均自愿放弃对房产的分割,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其子,使得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