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自助餐开发票得加钱?严处!
作者:何 菲      来源:     日期:2015-05-28    

  本刊消息 商家不扯发票或明文规定开发票得另加钱,这种情形,你遇到过吗?近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本刊热线(6209581)反映,在我市大南路某自助火锅店里,店家竟明文规定,消费者若索要发票,每人需在原价的基础上加收4块钱。

  王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和朋友到大南路一家自助火锅店就餐。给完钱,王先生习惯性地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扯发票的话,每个人要在原价基础上另外加4块钱。”王先生说,在店家的收银柜台上,一个红色的小告示牌竟明文标注:不含票35元/客,含票则39元/客。王先生很纳闷,索要发票得多加钱,这样的规定合理吗?

  随后,王先生将此事反映给了相关部门。市地税局第二税务所得知情况后,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索要发票需另加钱一事属实,但现场工作人员未发现王先生所提到的那块告示牌。5月25日,店主薛女士来到市地税局接受调查,对于店内明文规定开发票得另加钱一事,薛女士起初拒不承认,经过工作人员的反复教育,薛女士终于意识到错误,并现场作出书面检讨。根据相关规定,第二税务所对其月营业额的核定征收标准进行了上调,其每月所需缴纳的税额也随之提高。

  市地税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进餐后索要发票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餐馆方本身就应该主动将发票拿给消费者。“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66投诉。”工作人员介绍,一经投诉后,市地税局将立即开展调查取证,一旦属实,将按规定对被投诉方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