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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000余乱停乱放车辆“中招”
作者:周韵 文/图
来源:
日期:2015-06-04
交通违法处罚新标准实施以来——
交警:加大力度进行整治 “乱停乱放的车主请将车辆开走,我们先给予提醒。”5月29日下午6点左右,记者分别在小西街和小北街看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中队的民警正在此处巡逻检查。由于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本就不宽敞的路面被乱停乱放的车辆占据后,显得更加狭窄拥挤,百余米长的街道几乎被车辆完全堵塞,跟随在后面的司机不停地按着喇叭。“这是谁的车,不开走我们将按规定给予处罚了。”见交通越来越堵,巡逻的民警也着急起来,不停地用喇叭进行呼喊,听到声音的车主匆匆赶到,连忙将车开走。 时针指向晚上6点20分,此时的小北街在民警的规范下,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有所改善,不过记者发现,不少车主在民警离开后,又悄悄将车停到了原来的位置,和民警玩起了“躲猫猫”。城市中队中队长李怀龙告诉记者,自处罚新标准实施后,交警一般先提醒车主,屡次不听的才会开罚单进行处罚。而针对车主躲猫猫现象,李怀龙表示,只要民警在同一区域不同时间点发现3次以上该车辆一样会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车主: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6月1日下午3点,记者走访大西街、明阳街、小北街等重要路段发现,乱停乱放现象依然存在,但相对于新标准实施以前已经有所改善。据交警部门数据显示,新标准实施前一周时间内,我市就有609起乱停乱放现象,而实施新标准以来,全市范围内查处1000起机动车违规停车,其中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是车主找不到停车位“不得已”乱停。 “新标准出来后,交警管得严,处罚也更重,我一般都不会乱停乱放。”车主杨强表示,由于处罚金额增加,自己身边的不少朋友都开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基本上会按照规定停放车辆。针对此次车辆违停整治,不少出行的市民表示,虽然有一定的改观,但仍有个别车主我行我素,乱停乱放,希望交警部门能够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整治。 提醒:请严格遵守新交通规定 “虽然乱停乱放有所改善,但是一到晚上,车主又开始乱停乱放了。”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平告诉记者,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市车辆逐渐增多,由于停车位有限,即使规定出来后,不少车主依旧乱停乱放,尤其到了晚上,违停车辆会增多。针对此种现象,马平表示,交警部门将会在晚上开展违停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车主行为习惯。 据了解,此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修订,新增14个违法行为代码,细化176个违法行为代码,包括车身前后玻璃上张贴图片、喷涂妨碍视线的文字、图案的,罚款20至50元;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罚款50至100元;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罚款50至100元;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罚款100至15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150元;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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