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无牌无证上路要被重罚
作者:何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5-06-10    

  ——我市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活动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全面提高我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率,规范电动自行车路面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4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全市销售;同时对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红灯、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

  现状:闯红灯、逆行、乱占道等陋习多

  “现在多数电动车都上了牌照,但是交通陋习难改。”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马平介绍,经过近一年的电动车上牌工作,目前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车大多数都有了“身份证”,但是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却依然存在。

  6月8日下午,记者在市区回澜大道月波街口看到,随着路口红灯亮起,在回澜大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多数都自觉地停了下来,不过当电动车主看到月波街的车辆通行完之后,还没等绿灯亮起,就直接冲了过去。而沿着回澜大道一路向前,记者发现,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

  除了闯红灯外,电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当天记者在路上看到,不少电动车为图方便,从路口转入相反方向车道后冒险逆行,使得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断避让,导致交通秩序混乱。还有的电动车竟同时搭载了2名成年人,并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并驾齐驱,很是危险。

  整治:超标车辆无牌无证不得上路

  面对当前电动车的众多陋习,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从4月1日起至8月31日,我市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流动检查点,重点检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并督促其限期到车管部门注册登记上牌;从6月1日起,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在全市销售;对“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设定过渡期限,从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并严禁其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扣。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马平介绍,为进一步强化路面查控,今后我市还将加大电动车违法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从9月1日起,对不符合《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条件的超标电动车将一律作为机动车管理,一旦其出现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视为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并依照相关条款予以处罚,以切实消除路面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