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补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5-07-01    

  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动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绵竹市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补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本刊消息 随着“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促进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商机,但是也面临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融资难等不利因素严峻挑战。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各级有关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前,我市出台了《绵竹市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补助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对奖励补助范围和标准、奖励补助条件、申报资料和程序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奖励补助范围和标准,主要涉及支持工业企业(不含采矿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设立应急转贷周转金、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互联网+”业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成为规模企业、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延伸配套产业链、产品升级换代等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补等8个方面。

  对于工业企业(不含采矿企业)技术改造,《办法》规定,符合绵竹市产业规划,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款)在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以税务票据或项目审计报告为准)的1.0%(其中,专项用于环保设施投入的技改项目按1.5%)给予奖补,一般企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端成长型产业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对分别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德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绵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工业企业分别制定了奖补政策。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安排1000万元(两年到位,2015年和2016年各500万元)专项用于建立由银行、保险公司、政府共同承担责任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无抵押物又急需流动资金贷款的问题。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办法》规定对成功在沪、深主板、创业板挂牌上市的本市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本市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成功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挂牌交易的本市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办法》还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发展“互联网+”业务,对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或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且本企业自主产品有交易记录的,也有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