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城镇居民可申领计生奖励扶助金?假的!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5-07-21    

 

本刊消息 近日,一条关于“城镇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可申请计生扶助金”的消息几乎刷爆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及QQ空间,然后不少市民在前往社区申领时,却被告知并没有收到相关通知。7月17日,记者向市卫计局进行求证后得知,目前我市并没有出台该项政策,市卫计局已通过相关网站对该信息内容进行了辟谣。
  朋友圈喊大伙去领钱
  “60岁以上退休人员快去社区领钱!”近来,我市城镇退休人员马先生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内容称:“如果你身边有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至30日,赶紧去所在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夫妻俩人共1920元。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看到消息后,马先生赶紧前往社区报名,然而社区工作人员却告诉马先生,社区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
  7月16日,记者咨询了剑南镇部分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该条消息在网上扩散后,近期不少城镇独生子女家庭都纷纷前来社区询问情况,有的市民更是信以为真,直接带上相关证件来社区办理了。
  卫计局回应:没有这项政策,是谣言
  7月17日,记者与市卫计局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股股长张加英取得联系。张加英表示,我市并未出台类似的政策和通知,因该条消息转发量太大,市卫计局已经专门进行了辟谣,证实这则消息是谣言。
  “每人每年960元奖励范围仅限于我市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张加英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二是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同时张加英表示,目前我市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有相关奖励政策外,全市独生子女家庭还可按照国家规定每月领取独生子女费。此外,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夫妻,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80元和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