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消息 “真的谢谢你们了,谢谢了。”日前,在得知丈夫已为自己支付了医药费后,躺在病床上的女子袁某向法官打去了感谢的电话。不久前,家住东北镇的袁某将自己的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而因为这起官司,不仅自己和丈夫战火不断升级,两家人也闹得不可开交。这一切,要从袁某患病说起。
今年4月,袁某时常感到右胸疼痛难忍,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身患乳腺癌,必须马上住院治疗及手术。袁某住院后,丈夫马某在花费了5万余元治疗费后,得知妻子病情不太乐观,后期还需大量治疗费用便打起了退堂鼓,在渐渐不去医院照顾的同时,也不愿再拿钱给妻子治病。在拖欠了医院近8000元的医疗费后,马某依然对妻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袁某只得以自己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袁某和马某系夫妻关系。现在,袁某患病住院急需医疗费,作为丈夫的马某对妻子袁某具有扶养义务。鉴于此,法院判决马某先予支付袁某医疗费2万元。但是,马某并没有主动履行判决,袁某随即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数次告知马某履行判决,并为他讲明相关法律法规和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马某最终来到医院为妻子支付医疗费用,妻子袁某得以继续接受治疗。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我国《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夫妻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在一方遭遇人生变故时,理应风雨同舟,祸福相依,这既是婚姻的责任,更是婚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