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5-07-24    

  

本刊消息   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提升基层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的有力“武器”。7月20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八类“四风”和腐败问题从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专项整治、突出线索处置、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发挥社会监督、规范公示公开等方面明确工作措施,推动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四大举措”推动工作进展。一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重线索处理,建立专门台账,定期分析研判;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纪律审查,对查实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挂牌督办、提级办案,快查快办;三是定期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坚持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曝光一批、警示一片,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重要案件办理情况、问题查处纠正和解决情况等方面开展督查,以督查推动工作进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