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至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出炉
作者:肖勋     来源:     日期:2015-08-31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根据上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我市2015至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出炉,方案对农业机械购置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申请兑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清晰划定。

  从今年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乡)结算、直补到卡”及“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它机械等11大类34个小类85个品目。

  据了解,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农机每档次产品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另外,水稻插秧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自走式植保机械等农业机械将优先补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获优先补贴。在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

  据悉,每年3月至10月为集中受理补贴资金的时间,每年度的10月31日之后市农业局将不再受理购机者提出的购机资金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