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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个行政执法部门将接受民主评议
作者:周 静
来源:
日期:2011-09-27
本刊消息 记者日前从市监察局纠风办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环境保障,按照中、省、市对纠风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市公安(含交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将通过自主评议与问卷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接受省、市、县三级民主评议。
本次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依法履职方面,有无失职缺位、以罚代管、违规执法等现象;公正执法方面,有无滥用职权、循私枉法、裁量不公等现象;文明执法方面,有无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等现象;信息公开方面,有无政策不公开、过程不透明、告知不到位等现象;清正廉洁方面,有无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 评议共分为三个阶段:9月中旬前为动员部署和民主评议阶段。本阶段里,各评议部门将采取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自主评议与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开展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评结果于9月15前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将于9月中旬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评议结果纳入省、市纠风办测评的评价体系,作为确定10个重点部门群众满意度排名的重要指标;10月-11月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部门针对评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市纠风办,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评议代表反馈。市纠风办对整改情况督查回访,推动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执法行为;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 市纪委监察部门要求参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对评议工作开展不认真、群众满意度低、边评边犯,整改不力的部门及基层站所,要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