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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一次违法将处处受限
作者:王平
来源:
日期:2015-09-08
本刊消息 9月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至8月,该局对辖区12起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同时,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及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今年,市环保局牵头、参与了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检查。 该局强化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应用。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依法予以追责。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被检查企业的一厂一档案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动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对污染环境、破环生态等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的行为,鼓励社会组织、公民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该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结果。及时、主动发布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 该局还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畅通公众表达渠道。健全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估。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实现执法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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