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制拆除一非法砂厂
作者:王勇 文/图     来源:     日期:2015-09-16    


  本刊消息 9月15日上午,我市对位于新市镇石亭江的相海砂厂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据了解,相海砂厂本已于2013年关闭,但是该砂厂却凭借其位于河坝的隐蔽位置,自行发电,在堤防安全线以内,占用河道进行生产,相关部门多次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但是收效甚微。市水务局于今年7月31日对相海砂厂作出了《关闭砂场通知书》,责令其于8月10日前履行自行拆除占用石亭江河道堤防工程安全线内的打砂设备、洗砂高台、砂石囤料等,但是该砂厂并未履行。于是,9月14日,市水务局向其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对相海砂厂实施强制拆除打砂设备、洗砂高台和清除砂石囤料等占用河道的障碍物,并恢复原貌。

  市水务局执法大队在对砂厂负责人宣读了《行政强制执行现场告知书》后,机械设备陆续进场,拆除设备,填埋坑凼,恢复土地原貌。当天的执法行动,再次表明市委、市政府对砂石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并将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还河道安宁、生态安全。

  市“双整办”、水务局、新市镇等相关人员参加当天的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