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09-27    

   位于绵竹市苏绵大道二号立交桥右侧(临金陵雅居)设置的双面广告塔,经查实,不具备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设置手续。且设置业主不明确,经多方联系查找未果。根据《绵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及《绵竹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希该处业主于2011年10月17日前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塔。逾期将由相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此公告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绵竹市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