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全社会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 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
作者:谭明剑     来源:     日期:2015-10-21    

  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本刊消息 10月18日,记者从市经科局了解到,我市于10月10日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市将从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扶持、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四个方面共17项措施全面推进“双创”工作。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要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培育和引进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其中,全市创新创业载体数量要达到5家,载体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服务机构达到30家,创业导师达到100人,创新创业者突破10000人。专利申请量要达到1000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

  《意见》明确对返乡青年、退伍军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予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如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在我市高职院校或产业园区(孵化器)内孵化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在支持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方面,《意见》明确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德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得绵竹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4万元、2万元、1万元。

  对当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的发明专利给予一次性奖补5000元/件;对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0元/件、5000元/件、1000元/件;国际专利授权后当年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件。

  意见还就鼓励和支持风险投资和创新创业投资提出设立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孵化器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对科技企业孵化园(包括社会力量创办的孵化器)及入孵企业的房租、水、电、气、网络及科技服务费用等的补贴。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意见》的安排部署,强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培训辅导,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目标任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