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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借钱未打借条 凭转账单和录音获支持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11-16
本刊消息 家住大南路的范某和唐某是高中同学,两人感情一直较好。去年下半年,唐某女儿突发疾病急需用钱,便向范某提出借款8000元,范某毫不犹豫便答应下来。由于唐某夫妻二人带孩子在成都治病,范某通过工商银行给唐某转账8000元。因双方关系好,范某碍于情面没有要求唐某出具借条。一晃半年多过去了,唐某丝毫未提及还钱的事,期间范某曾提醒过,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今年8月底,范某打电话给唐某让他在一个月内还钱,但唐某迟迟未还。范某一气之下将唐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唐某归还借款,并提供了一份转帐凭证和向唐某催讨借款的录音资料。 双方庭审中争议的焦点是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庭审理认为,范某所提供的客户回单联确实能证明他将8000元转账给被告唐某,录音资料中也明确有范某向唐某催讨借款的内容,且被告唐某对借款的事实并不否认,只说等手头宽裕些后再进行归还。同时,范某录音资料的取得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真实有效的证据。据此,法庭认定被告唐某欠原告范某借款8000元属实,判决唐某在十天内归还该笔借款。 针对此案,法官提醒,亲朋好友之间互相借款未出具借条的情况较为常见,借条并不是认定借款事实存在的唯一证据。像本案,原告范某虽然手中没有借条,但他提供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能够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发生过借款事实,因此法院认定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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