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发生小擦挂 双方约人打群架 
作者:张炜      来源:     日期:2015-12-01    

  最终3人锒铛入狱


  今年1月,我市城区发生一起两车擦挂的小事故,原本可以通知交警、保险公司解决,双方人员竟大打出手,致使一人受伤。近日,该案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3人获刑。

  1月18日下午两点过,贺某乘坐一辆黑色轿车在城区西门春溢路和双忠大道交叉路口,与杜某某驾驶的一红色轿车发生擦挂。事发后,杜某某叫来了王某某、潘某某,与贺某发生斗殴。

  贺某同车的肖某某见状后,电话通知了贺某某,贺某某即与吕某某(在逃)、饶某某(在逃)等人驾车赶到现场,同时唐某某、汤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驾车途径该路段也到达现场。贺某、贺某某、唐某某与汤某某、吕某某、饶某某等人对王某某进行拳打脚踢,并将王某某打昏在地。随后,汤某某和贺某又将王某某拖至路边,造成王某某右手尺骨骨折、右侧筛骨纸板及眼眶下壁骨折。

  附近群众见状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将贺某抓获,其余人员见状逃跑。几天后,唐某某、贺某某主动到绵竹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法医鉴定,王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贺某、贺某某、唐某某主动赔偿了王某某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王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判处贺某某、贺某、唐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缓刑一年)、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