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5-12-01    

  本刊消息 11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荣炳忠主持召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副主任黎继红、官建国、李川、崔金柏,市人大秘书长袁发全参加会议。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洪,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付利民,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三荣,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安军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监督试行办法》(草案)、关于召开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文件;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上,荣炳忠充分肯定了我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市财政局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新《预算法》的要求和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不断细化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各项工作,报告内容更加充实、详细,安排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希望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方法,严格预算执行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