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大假 全市平安和谐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2-16    


  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本刊消息(记者 周韵)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我市110指挥中心及119报警台共接到报警1276起,其中刑事类警情17起,治安类警情102起,交通类警情143起,火警类警情7起,群众求助59起。全市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重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主要景区道路、城区主要干道没有发生明显拥堵现象,整个春节期间治安秩序良好、社会稳定。

  据了解,节日期间,市公安局全面开展社会面防控、治安整治、道路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管理、大型活动安保、景区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市110报警服务台和各处警单位合理调配警力,加强特警、巡警、武警、消防的协调配合,认真受理和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各部门、各警种紧密结合春节期间特点,以全市各旅游观光景点及市民聚集场所为重点,严格落实警力,加大巡逻力度,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交警部门加强了对城区道路疏堵保畅力度,严查了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运”道路安全、畅通。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本刊消息(记者 刘菲) 2月14日,记者从市安办了解到,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月13日上午11时,我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春节期间,全市上下强化了安全值班值守制度,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镇乡、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领导带班、分组巡查,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庙会、人员密集场所、旅客运输、文化市场、危化行业、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为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据了解,春节期间,全市危化、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方面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在道路交通方面,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8.9%,未发生营运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在消防方面,春节期间共发生火灾11起,较去年同期下降15.4%。其中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火灾0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未造成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持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5.1%。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