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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消失五年 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2-26
本刊消息 丈夫陈某离家5年杳无音讯,丢下妻子张某和女儿不闻不问。心灰意冷的张某日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获得了支持。 据悉,张某是汉旺镇人,2005年在绵竹打工期间认识了来自罗江的陈某。2006年,两人举行了婚礼,并在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两人感情还算稳定。但随着张某留守家中照顾小孩,丈夫陈某继续外出打工,两人感情就逐渐发生了变化,经常为生活琐事和经济开支发生争吵。
2010年,张某不断听闻丈夫和一女子关系暧昧,夫妻两人因此经常发生激烈争吵,有时还大打出手。在一次争吵后,张某负气带着女儿回了娘家。回到娘家的张某迟迟未等到陈某的电话,一周后,当张某和女儿回家后却发现陈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家,电话也打不通,经过多方查找也无法联系到。随后5年里,陈某一直没有与家人联系,对女儿也不闻不问。漫长的等待最终让张某死了心。近日,她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张某表示两人感情已经破裂,就算陈某回来,他们也没法在一起生活了。她表示愿意抚养女儿,自愿承担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张某夫妻二人在争吵过后,男方选择不辞而别,且几年时间音讯全无,对孩子也不管不问,完全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和义务,致使女方对二人间的感情彻底绝望。以上行为已满足了《婚姻法》中“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本案中,女方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正是公民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同时,此案中,对于陈某的遗弃行为,张某可以女儿的名义,对他提起诉讼,追讨女儿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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