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6-03-03    

  本刊消息 近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我市对全市范围内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新政实施后,我市73户A级纳税人将率先享受这一便捷化的办税举措,在进一步减轻A级纳税人办税负担的同时,也将有效推进税收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

  据了解,此次新政适用的纳税人为2015年度被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的一般纳税人,取消认证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认证并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用认证,而是认证方式由以往的扫描认证改为网络认证。新政实施后,我市的A级纳税人无需特地前往国税办税大厅,也不需要购置扫描设备,只需登录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即可申报增值税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此外,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对于纳税信用A级以外的纳税人,仍采用原来的扫描认证方式认证发票。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仍保持不变。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A级纳税人73户,约占全市一般纳税人的10%。据悉,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不仅可享受办税大厅绿色通道办税,其发票的单次用票量也放宽至3个月,同时首次评定后,原则上税务部门两年内不安排进户检查等。加上此次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在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是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一种褒奖,有力促进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意识,激励更多人依法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