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到医院 七旬僧人展笑颜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3-25    

  本刊消息 近日,市法院汉旺法庭为方便服务当事人,将法庭搬到了富新镇卫生院,巡回审理且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8月,被告卢某要求杨某为他所主持的寺庙做寺门(铁门)。2015年9月1日,杨某邀请王某及其子小杨一同前去焊接寺门。杨某在开动切割机试电过程中,切割机的切片飞出致使王某左眼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为8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杨某、卢某对其伤残等进行赔偿。

  案件开庭前夕,寺庙主持卢某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医疗证明,证明自己正在富新镇卫生院住院,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希望能够延期开庭审理。汉旺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若案件延期,原告方肯定会有很大的情绪。秉承化解矛盾,方便当事人的目的,汉旺法庭决定到富新镇卫生院巡回开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和杨某平日系工友,双方也经常一起务工,杨某承揽了工程后,也邀请王某一同完成,王某基于自己无活干,也主动要求杨某若承揽有业务,通知自己。同时,卢某和杨某也是多年好友。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在庭审调解阶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答疑,帮助双方厘清责任。随后在基于双方当事人平时情谊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且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疏导、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高兴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