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将换发新版“身份证”
作者:何菲
来源:
日期:2016-03-25
本刊消息 3月14日,记者从市委编办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时,将一律使用中央编办统一制定的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后的证书将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证书号,并改用二维码防伪,删除“年度报告标记”字样。据悉,这是继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市事业单位也将迎来“三证合一”。 据了解,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将原机构编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质监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改为由机构编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一个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证书,由此实现“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同时实行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仅具有唯一性、稳定性,也彻底改变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多码共存现象。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每年应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我市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换发工作将于2017年底前结束,未换发的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此期间仍可继续使用。全市330家事业单位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后即可获得新“身份证”,有力实现了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