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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私自更改日期“变废为宝”?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6-04-06
食药监局:确是2015年批量购进 商品仍在有效期 3月31日,肖某在我市某超市购买了一盒单价为35元的铁盒碧螺春茶叶,铁盒外的塑料包装膜上面标注生产日期为2015年9月,按照18个月的有效期来算,该盒茶叶仍在有效期内。不过肖某仔细检查发现铁罐底部有被涂改过的痕迹,在灯光下依稀可看见“2013年3月5日”的字样。怀疑自己买到了被“变废为宝”的商品,肖某找到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 4月1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根据超市方购货记录,该批茶叶确实为2015年购入,由于购进量较少,当天检查时同类茶叶已经没有库存。不过就肖某反映的商品生产日期应该标注在容器上,而他所购买的碧螺春在铁质容器外面又覆盖了一层薄塑料包装并在塑料包装上印着生产日期问题,工作人员通过细致检查也给出了答复:同一厂家的多种茶叶产品均在外包装膜上标注了生产日期。 那么关于肖某对生产日期被更改的疑问,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超市方并不具备更改标签的工具。而食药监局通过咨询厂家,也得到答复:肖某所购买的茶叶厂家在2013年并未生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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