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4-08    

   

本刊消息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日前,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安军身着深色正装,站在会场中间位置,在众人的注视下,庄严宣誓。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举行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决定》发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此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就是落实《决定》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对人事任免程序的不断完善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