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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收益诱骗亲属 两年轻女性被判刑
作者: 张洁 王平
来源:
日期:2016-05-20
本刊消息 今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年轻女性打着投资或做生意的名义诈骗亲属的案件。两起案件的作案人都不足30岁,受害人均为其近亲属。 其中一起案件的作案人小林(化名),毕业于某财经大学,案发前曾在成都一家银行工作,工作之余会做一些诸如“出口套利”等其他投资,收益颇丰。在众亲属的眼中,小林俨然是一个成功的女白领,于是就纷纷委托其帮忙投资。后来由于人民币贬值等原因,小林的投资出现大幅亏损。为了弥补亏损,小林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主动提出帮助亲属投资,用亲属的投资款填补原有的亏空,最终骗取的资金越来越多,由于拿不出资金归还而案发,涉案金额多达100万元左右。 另一起案件的作案人小马(化名)是酒厂职工。作案前其表弟、表姐因故向她借钱,考虑到表弟、表姐的父母一直对自己照顾有加,在自己无钱可借的情况下,小马萌生了诈骗其叔叔资金借予表弟、表姐的想法。小马利用自己酒厂职工的身份,谎称自己可以低买高卖成品酒、及有关系可以承包酒厂工程,诈骗其叔叔投资合伙经营资金20余万元。 第一起案件中,由于作案人小林未归还受害人被骗资金,且数额特别巨大,没有取得受害人谅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第二起案件中小马归还了受害人被骗资金,取得了受害人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这两起案件作案人均为年轻女性,其柔弱知性的形象容易得到他人信任。且受害人为其近亲属,故作案人更容易取得信任,这种信任是造成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同时不难发现,两起案件中的受害人都想通过投资轻松获得高额回报也是案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两起案件提醒我们:拒绝高利诱惑,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告诉我们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使在面对亲人时也要“刨根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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