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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7月18日启动
作者:李露平
来源:
日期:2016-06-21
本刊消息 6月17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从7月18日开始办理,预计9月下旬结束。 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办主任李健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首次贷款的学生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只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进行申请:具有中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等;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其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家庭经济困难;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此外,申请学生的家庭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据了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用于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实行一次性申请,一年一贷,分年发放。在校读书期间,贷款由国家财政贴息,执行国家基准利率。贷款年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据悉,为了帮助每一个家庭困难的准大学生圆自己的大学梦,我市从2009年8月开始为有需要的准大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截至2015年底,我市已经累计支持1292名学生圆了大学梦,累计发放贷款近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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