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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背后的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作者:刘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6-07-06
——对绵竹母子通过信息平台打车回家发生车祸事件的调查
遭遇车祸前的黄俊皓
遭遇车祸后的黄俊皓
6月29日晚上,姚晓红和上初二的儿子黄俊皓结束北京旅游行程返回绵竹。当晚10点,就在离家仅有几十公里的彭州路段,她们乘坐的小轿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儿子在车祸中受伤,至今昏迷不醒。每天高昂的医药费用以及巨额的手术费,成了这位单亲妈妈眼下最大的难题。 为了给儿子筹钱治疗,姚晓红在网上发起了轻松筹。大家在同情这对母子、为他们纷纷捐款的同时,也对这起车祸唏嘘不已。他们乘坐的车辆是从一车辆信息平台预约而来,出了车祸,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回家路上遭遇车祸 单亲妈妈奔走筹钱 在姚晓红眼里,儿子黄俊皓不仅学习成绩好,还特别听话懂事。这学期期末考试前,儿子曾告诉她,“我一定努力读书,拿奖学金,如果拿到了你就带我去北京看看,我想到天安门看升国旗。” 期末考试成绩下来了,儿子成绩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三。虽然和丈夫离异,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但姚晓红不愿委屈了孩子。6月25日,她带着儿子踏上了北京的旅程,29日下午,母子俩从北京返回。 “我们提前一天给‘陈家班’打了电话,预约好了车辆来接我们,80块钱一个人。”姚晓红说,因为飞机晚点,到达成都已经是晚上10点过了,由于时间太晚,姚妈妈主动提出增加20元车资,于是双方约定好为100元一人。 司机接上她们母子后,又绕道去接其他人,直到次日凌晨才开始返回绵竹。儿子黄俊皓因为有点晕车,就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睡了。 车辆途径彭州路段时,他们所乘坐的车辆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车上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当时我儿子就喊不醒了,全身都是血。”姚晓红至今都不敢相信当时的一幕,儿子后来被转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上锦院区治疗,至今昏迷不醒。 为了给儿子筹集治疗费,姚晓红在网上发起了轻松筹,截至7月4日下午,姚晓红发起的轻松筹已经募集到了10多万元善款。 小轿车是否具备营运资质? 姚晓红说,他们乘坐的车辆是从一个叫“陈家班”的公司预约的。“平时,我们公司同事去德阳、成都,都喊他们的车,他们有个车辆信息平台,一打电话预约就有人上门来接。”姚晓红说,他们去北京的时候,也是在这个信息平台预约的车。 事故发生后,一位自称是司机代表的人,曾给她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昨天那个司机来了,又交了1万元的住院费。”姚晓红说,儿子每天的医药费都很贵,现在她只希望该信息平台能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记者获悉,这家名为“陈家班”的公司是一家城市惠民服务公司,主要从事送餐、家政等服务。对此,该公司一陈姓负责人表示,车祸发生后,他们也在积极想办法筹钱,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是车辆信息平台在处理,和我们公司没有关系,他们只是借用我们的平台操作。”据该负责人介绍,姚晓红使用的信息平台是绵竹市666汽车信息平台,是单独注册的一家公司,与陈家班合作,通过“陈家班”进行宣传。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该信息平台一名李姓负责人,对于他们平台是否具备道路运输营运资质,事故责任谁来承担?对方以不方便接电话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不过,随后记者联系到的一位平台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只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发放,公司没有车辆以及驾驶人员,顾客所乘坐的车辆与信息平台签订有合作合同,属于合作关系。“我们也在积极跑这件事,确实我们负有一定的责任。” 绵竹市运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该公司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首先必须到工商部门注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其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也必须经过专业机构评定,驾驶员也必须要有客运从业资格证等要求。不过,当晚的驾车司机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说法:未取得营运资格不能提供预约租车服务 记者也电话联系到四川维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敏。王律师表示,事故责任首先应由事故双方车辆,按照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后的责任划分来承担;其次,该事件中涉及的汽车信息平台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按照工作人员介绍,平台只是负责信息的采集和发送,如果该平台未取得相应资格,而发生事故的私家车以及车主也未经过专业机构的认定,未取得客运从业资格证,那么该汽车信息平台就不具备提供预约租车服务的资格,这种行为在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属于违法行为”。 其实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都知道信息平台提供预约打车属于非法行为,但是由于其方便、快捷的服务,颇受年轻市民欢迎。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平台打车责任纠纷时有发生。记者在此提醒市民,出行安全第一,不能贪图方便而乘坐不具备营运资格的私家车,以免出了问题不知道该找谁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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