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应由信息平台和驾驶员共同承担责任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6-07-13    

  《车祸背后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后续——
  律师认为应由信息平台和驾驶员共同承担责任


  本刊消息 7月6日,本刊曾以《车祸背后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为题,报道了姚晓红母子乘坐“专车”遭遇车祸。事发后,13岁的儿子陷入昏迷,至今仍未苏醒。面对巨额医疗费用,姚晓红万般无奈之下,在网上通过轻松筹的方式为儿子募集善款。那么此次车祸中“陈家班”是否涉及超范围经营,所谓的“陈家班666车辆信息平台”到底是怎样的一家公司?

  ■司机:招聘时并未要求出示营运相关证件

  7月7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姚晓红母子所乘坐的“专车”司机。据他介绍,之前“666汽车信息平台”曾面向社会发出过招聘“代驾”的启事,应聘者只需提供驾照、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便可以应聘成为“代驾”,招聘门槛相对较低,他也是在那次招聘时与“666汽车信息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

  在采访中,司机多次用很肯定的语气告诉记者,在应聘时对方并未要求他出示营运所需的相关证件,在此后也未提醒其补办相关证件。“他们给我提供乘客信息,我就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接送乘客。”

  ■工商:六六六汽车租赁公司属超范围经营

  在之前的采访中,“陈家班”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陈家班”主要从事的服务是帮人跑腿送餐,而“666”才是一个车辆信息平台,它借助陈家班的平台在运作,只不过平时习惯叫做“陈家班666专线拼车”。那么该公司是否取得了车辆营运相关证件?7月8日,记者到市工商管理与质量监督局了解该公司注册情况。

  通过工商局工作人员的查询,记者并未看到任何关于“陈家班”的注册信息,不过却找到了一个名为“绵竹市六六六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信息,其法定代表人为李强,注册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住所为绵竹市剑南镇大树东路127号。

  通过百度综合搜索,记者发现早在2015年,“陈家班”便面向社会提供代驾、接送服务,而六六六汽车租赁公司也就是所谓的“666汽车信息平台”却是在将近一年后在工商注册。其注册的经营方式及范围中注明,该公司从事汽车租赁,受当事人委托代办车辆上户、过户、年审等,并未涉及代驾以及专车接送。通过查询了解得知,该公司的营运服务属于非法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记者又来到该公司登记住所——绵竹市剑南镇大树东路127号了解情况。然而,这里实为一家名为“审美形象公社”的美容美发店。据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店在这里已经有两年多了,店里没有人叫李强。

  从工商登记信息上找不到该公司,记者又辗转打听,来到了绵竹市安新街83号,找到了大家所说的“陈家班”,一块立着的广告牌上写着“城市速达、车辆、办事、家政”的字样,旁边的门口贴着“陈家班666专线拼车”的信息。

  ■律师观点:应由运输行为的组织人和私家车驾驶员承担

  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表示,对于注册有合法平台公司的,发生事故过后,应该由平台公司和具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注册合法平台公司的,出现事故后应该是由运输行为的组织人和提供具体运输服务的工具所有人、驾驶人来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