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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上演争夺孩子“大战” 法律援助止纷争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07-19
本刊消息 “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做父母的明白了一个道理,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让他健康成长……”这是日前汉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对司法员发自肺腑的感谢。 看到儿子缺少照管 母亲欲争抚养权 2007年,覃某和唐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走进了婚姻殿堂,2009年,儿子的到来更是让这个家庭充满了快乐和幸福。但美好的日子却没有维持太久,随着夫妻两人因为家庭琐事不断的争吵,两人的感情逐渐破裂,最终于2014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时,双方约定儿子由父亲覃某抚养,母亲唐某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岁时止。 虽然离开了儿子,但唐某无时不刻地牵挂着孩子。在孩子跟着父亲生活的日子里,唐某得知前夫覃某孤身一人在绵竹市区打工,无暇照顾孩子。年幼的儿子每天放学回到家中,不是一人在家等父亲回家做饭就是和村里的其他小孩疯跑打闹,唐某十分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想接回孩子自己照顾。于是唐某以覃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但却遭到前夫覃某的拒绝。 申请法律援助 女方获抚养权 因为变更抚养关系这事,双方一直争执不下,情急之下,唐某便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接回儿子,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事情的基本情况后便立马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覃某坚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继续抚养儿子。但唐某认为,前夫覃某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坚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工作人员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分别向双方解释了《婚姻法》等相关规定,说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条件,并告知覃某目前的现状的确不利于儿子健康成长,“你不能让儿子缺少来自家庭的管束,况且你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距离阻挡不了父子亲情。”工作人员的一席话,让覃某逐渐意识到自己应多为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环境考虑,表示同意变更抚养关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关系调解协议,满意地走出了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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