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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30年 她希望有生之年落户老家
作者:刘菲
来源:
日期:2016-07-29
本刊消息 身份证是公民的身份象征,是公民乘坐飞机、火车、住宿酒店的必需凭证。不过,也有极少数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身份证,对出行、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17岁被拐卖至山西成了“黑户”之人 魏晓蓉今年51岁,是我市富新镇人,十多年来一直和大儿子居住在三合村。虽说生在富新长在富新,可魏晓蓉至今已当了30年的“黑户”。饱受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带来的种种苦恼,7月22日,魏晓蓉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富新镇派出所请求帮助。 据魏晓蓉介绍,自己的老家在绵竹市富新镇六大队,出生于1965年,有两个哥哥。34年前,也就是她17岁时被拐骗至山西省偏关县窑头乡,嫁给了当地村民范某某,并生育了4个儿女。她曾多次想逃回老家,却因惧怕丈夫不得不一次次放弃。1998年,33岁的魏晓蓉不堪丈夫的辱骂和虐待,带着自己的大儿子偷偷逃回了老家富新镇。不久后,大儿子在三合村安家落户,于是她便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从此再未回过山西。 据魏晓蓉回忆,婚后不久,丈夫曾私自到绵竹开具了自己的婚迁户口证明,并悄悄办理了结婚证,但却并没有为自己上户。也就是说在她嫁到山西后,便成为了“黑户”之人。 饱受“黑户”之困,希望能早日“光明正大”做人 “回到富新老家,由于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日常生活都受到限制,想找份工作养家糊口都四处碰壁。”魏晓蓉说,今年她已经51岁了,身体也不好,这次她下定决心要去山西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再走相关程序办理户籍,希望在有生之年结束自己的“黑户”身份。 在富新镇派出所,民警通过查询,未能找到魏晓蓉的任何身份信息,而经过对其周围村民的调查,魏晓蓉确实在17岁那年嫁至山西。按照相关规定,魏晓蓉需配合警方调查,若其所述情况属实,且未在山西落户,警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为其办理户籍。若魏晓蓉曾在山西入户,则需其到户籍所在地将户籍迁回。由于乘坐火车需实名制,魏晓蓉没有身份证无法搭乘火车,而派出所也无权出具相关证明。民警建议魏晓蓉搭乘长途汽车前往山西补录户口,在补录户口期间如需提供证明材料,派出所将积极配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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