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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
作者:何菲 文/图
来源:
日期:2016-08-01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7月29日上午,我市集中对保留公务用车实施张贴标识,同时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据悉,这也标志着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当天上午,记者在市职业中专学校里看到,工作人员对保留公务用车一一登记后,将标有“公务用车”字样的标识分别粘贴在车辆的两侧车身,方便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据了解,此次车改后,我市本级车辆保留数不超过65辆,另保留4辆调研工作用车;全市镇乡党政机关车辆保留数不超过25辆,其中清平镇、金花镇、天池乡、孝德镇各保留公务用车2辆,其余镇乡各保留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车辆保留总数按不超过原编制数70%,经核定为128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在原编制数内据实保留,经核定为17辆。 目前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封存停驶非保留车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对取消车辆各部门当天也均按要求就地封存,并统一张贴封条,办理封存手续。另悉,对取消的公务用车,我市将遵循公正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防止浪费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鉴定评估,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我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还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全市封存公车及保留公车集中统一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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