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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普查
作者:李周
来源:
日期:2010-07-20
本刊消息 7月16日下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客观摸清人口信息,全面把握基本国情,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据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查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同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李克强指出,开展人口普查,如实把握我国的人口状况,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无论是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均等化,还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改善社会管理,都离不开对人口情况的分析。我们要以这次人口普查为契机,切实掌握人口这一重要的基本民情,为建设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信息依据和支撑。 李克强强调,数据质量是人口普查的生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对普查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国家和人民的检验,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普查方案的要求,做到方便群众,对普查对象申报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完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让公众认识到依法提供普查信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副市长张滔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绵竹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