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万见同志辞去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8-24    

  2016年8月23日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


  陈万见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万见同志辞去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绵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