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纪律发出通知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6-09-14    

  严明纪律要求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本刊消息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监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日前,市纪委就中秋、国庆期间纪律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抓常、抓细、抓长,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查真严真问责,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福利或实物等,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工会经费;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以及购物卡、提货卡、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节礼;严禁借节日走访名义用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又领车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或利用职权免票参观;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

  通知强调,各镇乡、部门纪委(纪检组)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专项检查记录等资料要留存归档备查。同时,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特别是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以丰富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监督,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