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买面膜 皮肤过敏维权难
作者:周韵      来源:     日期:2016-09-21    

  本刊消息 前几天,市民杨佳通过微信购买了一盒面膜,谁知用了皮肤过敏,因为是同学,她也拉不下脸要求索赔,只有自认倒霉。

  杨佳告诉记者,自己平时上班比较忙,根本没有时间逛街,因此一般都在网上购物。前几天杨佳的面膜用完,刚好打开朋友圈就看见同学代购韩国化妆品。一番咨询后,同学以折扣价卖给杨佳。虽然价格也不算便宜,但杨佳认为只要质量过关,也就算没花“冤枉钱。”可仅用了一次,杨佳便感觉面部有些痒,脸颊微微刺痛,没过两天,脸上还长出了许多红点,由于情况严重,不得不到医院进行医治。经过医生诊治,杨佳的面部患上了接触性皮炎。特别爱美的杨佳对此十分气愤,她回家查看面膜包装,发现部分信息非常模糊,本想找同学问个究竟,但考虑到两人是多年的朋友,关系也还不错,最终抹不下情面,放弃了和对方理论的想法。

  在这里,记者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要在微信上购物,一定要选择经过正规注册的微商,这样可以找到实体店铺,也可以帮助消费者维权。交易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以及卖家地址等作为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可顺利找到卖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