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安全驾驶温馨提示
作者: 绵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源:     日期:2011-11-18    
摩托车驾驶员朋友:
  为了您的安全驾驶和家庭幸福,我们特别提示您:1、驾驶摩托车,要按核定的载客人数载人;2、驾驶摩托车,要按限速标志把握好速度,不要超速行驶或逆向行驶;3、驾驶摩托车,要保持清醒头脑和身体健康,不要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4、驾驶摩托车,要戴头盔,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5、驾驶摩托车,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要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6、驾驶摩托车,要按标牌指示或安全地带掉头,不要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的地点掉头;7、驾驶摩托车,要按规定会车、超车和使用灯光;不要开赌气车和心存侥幸;8、驾驶摩托车,要按标牌指示和遵守相关规定,不要随意停放;9、驾驶摩托车,要按规定年检,不要驾驶报废拼装摩托车;10、驾驶摩托车,要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不要有拒绝、阻挡、不服从交警指挥等违法行为。
  法律无情人有情,相信我们的提示您能记入心头、付诸行动。祝您安全行车,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