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法律文书 以身试法被拘留
作者:王虹     来源:     日期:2016-11-15    

 

    本刊消息 撕毁法律文书,不仅是对法律和司法机关权威的藐视,同时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11月9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撕毁法律文书的王某给予拘留七日的处罚,并将王某交与市公安局拘留所执行。

  据了解,王某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之前,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已由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11月7日下午,市法院剑南法庭的工作人员依法向被告王某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工作人员来到其居住地,王某听说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依法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开始一直不开门,并在屋内大声吼外面的人。法庭工作人员又向其解释,今天只是送达法律文书,有什么可以开庭时说。王某将门猛地打开,并一把抓过法庭工作人员手上的法律文书进行撕毁,同时嘴里骂骂咧咧,我撕了又怎么样,还是不会到法庭。王某撕毁法律文书的这一行为,已经被执法记录仪记录得清清楚楚。

  法庭工作人员回到剑南法庭向庭长反映了此事,庭长及时向院领导进行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此事依法严肃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进行拘留七日的处罚。11月9日下午,法警大队、剑南法庭的数名干警将王某强制带到剑南法庭,对王某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将其送往市拘留所执行,同时,通知了王某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