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执行新标准 实行“一超四罚”并将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系统
作者:王勇     来源:     日期:2016-11-22    


  本刊消息 近期,国家和省上相继下发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三个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并将按照治超新要求开展路面联合执法。

  “三个专项治理行动”,即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车治理专项行动。此次全国将统一治超,吸收采纳了我省统一货车装载和处罚标准,公安、交通一站式处罚、货运车辆高速公路入口计重等工作经验和方法,明确了“全国一盘棋”的治超思路,从“顶层设计”上解决了多年来治理超载超限工作顽疾。

  据了解,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信息抄送共享机制,即在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系统实施惩戒。

  从2016年11月20日上午8时起,我市各相关部门按照治超“新规”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据了解,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限超载、闯卡、拒检、故意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以及货运源头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的行为等。同时,我市将在各级统一部署下,严格执行新的执法标准,交通、公安密切协作,各尽其责,做好路面执法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